关于批准沧州市中心医院等29家医院为 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 (绿洲)工程项目医院的通知

2020-09-29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肝基字﹝2020﹞50号

各项目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推动乙肝防治科学研究,造福更多慢乙肝患者,切实降低由慢乙肝引起的肝癌发生率和病死率,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起设立了“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简称“绿洲”项目),旨在汇聚全国专家之力,共筑肝癌防控绿洲。依据《关于设立“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的通知》(肝基字﹝2020﹞第20号)精神,按照科室申请、医院审查、项目学术委员会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程序,经研究,批准29家医院为“绿洲”项目为第四批医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中心医院:29

沧州市中心医院

黑龙江省医院

牡丹江市康安医院

鸡西市传染病医院

扬中市人民医院

宁海县第一医院

六安市中医院

六安市人民医院

滁州市二院

界首市人民医院

亳州市人民医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

许昌市中心医院

漯河市中心医院

胜利油田中心医院

平煤神马集团总医院

东营市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腾冲市人民医院

普洱市人民医院

芒市人民医院

昭通市第二人民医院

保山市人民医院

云南昆钢医院

武警特色医学中心

二、任务与要求

(一)自项目启动会之日起,项目医院要积极展开项目并组织患者入组含聚乙二醇干扰素α单药或联合方案的慢乙肝患者共计10000名(A队列)、核苷(酸)类似物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的慢乙肝患者共计10000名(B队列)。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前,按照A队列:B队列=1:1的比例,每个基地医院入组慢乙肝患者300名(各150名),分中心医院入组150名(各75名)。按照技术流程,通过各时间节点的随访,观察聚乙二醇干扰素α与核苷(酸)类似物在慢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后的肝细胞癌远期发病率差异。

(二)为确保项目的稳步推进,每个基地医院及分中心医院应建立本院的“绿洲”项目临床队列管理团队,确定执行联络人,形成适合于本院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依据《临床技术流程》、《医生手册》、《患者手册》、《数据录入指南》等,组织实施筛查、入组、随访,并按规定组织本中心队列数据信息化录入。项目联络人至少每季度向秘书组汇报项目进展、数据质控等情况。

(三)每个基地医院负责相应分中心医院的帮带指导,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分中心医院临床医生培训,经费由肝基会保障,分中心医院要自觉接受基地医院的临床技术指导。

(四)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时报告项目情况。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基地医院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对项目医院实行奖励与退出机制。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协议制度,对随意泄露患者信息或违反数据管理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20年9月29日

50.绿洲-第四批项目医院29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