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10家医院为中国降低乙肝患者 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医院 (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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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基字﹝2020﹞42号
各项目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推动乙肝防治科学研究,造福更多慢乙肝患者,切实降低由慢乙肝引起的肝癌发生率和病死率,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以下简称肝基会)发起设立了“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简称“绿洲”项目),旨在汇聚全国专家之力,共筑肝癌防控绿洲。依据《关于设立“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的通知》(肝基字﹝2020﹞第20号)精神,按照科室申请、医院审查、项目学术委员会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程序,经研究,现批准江苏省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为“绿洲”项目第二批分中心医院(统称为项目医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中心医院:10家
江苏省人民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徐州市传染病医院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盐城市传染病医院)
泰州市人民医院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泰兴市人民医院
二、任务与要求
(一)自项目启动会之日起,项目医院要积极展开项目并组织患者入组含聚乙二醇干扰素α单药或联合方案的慢乙肝患者共计10000名(A队列)、核苷(酸)类似物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的慢乙肝患者共计10000名(B队列)。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前,按照A队列:B队列=1:1的比例,每个基地医院入组慢乙肝患者300名,分中心医院入组150名。按照技术流程,通过各时间节点的随访,观察聚乙二醇干扰素α与核苷(酸)类似物在慢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后的肝细胞癌远期发病率差异。
(二)为确保项目的稳步推进,每个基地医院及分中心医院应建立本院的“绿洲”项目临床队列管理团队,确定执行联络人,形成适合于本院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依据《临床技术流程》、《医生手册》、《患者手册》、《数据录入指南》等,组织实施筛查、入组、随访、治疗,并按规定组织本中心队列数据信息化录入。项目联络人至少每季度向秘书组汇报项目进展、数据质控等情况。
(三)每个基地医院负责相应分中心医院的帮带指导,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分中心医院临床医生培训,经费由肝基会保障,分中心医院要自觉接受基地医院的临床技术指导。
(四)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时报告项目情况。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基地医院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对项目医院实行奖励与退出机制。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协议制度,对随意泄露患者信息或违反数据管理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20年8月14日
附件:4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