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降低乙肝相关肝癌发生风险观察研究(致远)项目第一批项目医院的通知

2024-07-23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各项目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助力消除肝炎危害行动,探索慢性乙型肝炎最优临床方案,我会发起设立了“降低乙肝相关肝癌发生风险观察研究(致远)项目”(简称“致远”项目),由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多中心、前瞻性的真实世界队列,调查分析我国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情况,比较不同治疗方案对患者转归的影响,探究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远期结局。按照科室申请、医院审查、学术委员会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程序,经研究,批准“致远”项目第一批项目医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医院名单

(一)基地医院(7家)

周口市中心医院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商丘市立医院

河南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南阳市中心医院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洛阳市中心医院

(二)分中心医院(81家)

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商城县人民医院

确山县人民医院

驻马店市中医院

巩义市人民医院

内黄县人民医院

周口市专科病医院

太康县人民医院

扶沟县人民医院

西华县人民医院

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九〇医院

淮滨县人民医院

固始县人民医院

潢川县人民医院

罗山县人民医院

息县人民医院

平舆县人民医院

新蔡县中医院

新蔡县人民医院

正阳县人民医院

柘城中医院

柘城县人民医院

镇平县人民医院

通许第一医院

杞县人民医院

兰考第一医院

光山县人民医院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内乡县人民医院

西峡县人民医院

叶县人民医院

鲁山县人民医院

汝南县人民医院

泌阳县人民医院

邓州市中心医院

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

睢县中医院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博爱县人民医院

温县人民医院

永城市中心医院

永城市人民医院

尉氏县人民医院

郸城县人民医院

漯河市中心医院

临颍县人民医院

沁阳市人民医院

孟州市中医院

范县人民医院

林州市人民医院

汤阴县人民医院

灵宝市第六人民医院

黄河三门峡医院

信阳市传染病医院

上蔡县人民医院

西平县人民医院

汝阳县人民医院

沈丘县人民医院

濮阳市人民医院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民权县人民医院

夏邑县人民医院

许昌市人民医院

禹州市人民医院

鄢陵县中医院

长葛市人民医院

鄢陵县人民医院

荥阳市人民医院

鹿邑县人民医院

濮阳市中医医院

襄城县人民医院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乐县人民医院

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长垣市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临沂市中医医院

平度市人民医院

二、任务与职责

(一)为确保项目的稳步推进,每个项目医院应建立“致远”项目临床队列管理团队,确定联络人,制订本院项目管理流程,并接受项目管理机构的检查、督导和评估。

(二)项目医院要积极按项目方案展开项目工作。依据《研究方案》《医师手册》等要求,组织实施入组、随访和数据录入。每家基地医院至少入组300例慢乙肝患者,分中心医院至少入组50例慢乙肝患者。

(三)各基地医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区域临床技术中心作用,当好项目工作“领头雁”,要制定分中心医院督导计划,每年对每个分中心医院实地督导一次,开展查房,组织会诊,现场解决分中心临床难题;分中心医院要主动接受基地医院的指导,按要求展开项目工作。

三、要求

(一)各项目医院要坚持项目的公益方向,严格按项目研究方案展开工作,召开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尽量在医院内部安排,相关费用肝基会按标准给予保障。

(二)项目医院按要求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年度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形势,讲评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学术交流,剖析疑难病例,进行经验分享。

(三)项目医院要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规范管理入组患者个人信息和诊疗数据,杜绝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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