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恩肝纤维化研究基金》 管理办法

2010-05-13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调动肝炎防治技术人员尤其是从事肝纤维化、肝硬化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我国肝炎防治技术学术水平和医疗救治质量,同时为热心支持本领域研究工作的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与个人搭建捐助与合作的平台,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设立“王宝恩肝纤维化研究基金”。

第二条 基金项目的立项、遴选和管理必须坚持公正、公平、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信息将及时在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王宝恩肝纤维化研究基金等网站发布。

第三条  凡在 “王宝恩肝纤维化研究基金”设立的课题,和由本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四条  本基金来源主要包括:

一、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有限公司2007至2016年捐赠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境内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的捐赠。

 

第三章  基金使用

第五条 基金支持的领域是:

一、肝纤维化无创诊断标准的建立。

二、慢性肝炎肝纤维化的流行病学研究。

三、中西药治疗慢性肝炎肝纤维化及早期肝硬化的基础与临床研究。

四、慢性肝炎抗病毒与抗纤维化联合治疗对长期预后的影响。

五、肝纤维化治疗与诊断的新药物、新设备的开发研究。

六、针对肝病专业医生和肝病患者的教育与资助活动。

七、基金相关的媒体宣传项目。

第六条  对基金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财务管理相关法规实行专项管理,保证专款(物)专用。

 

第四章  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  设立由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和主要捐赠方代表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设委员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职责:

一、确定基金使用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

二、拟定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批准研究课题和活动项目的设立、结题,并进行全程监督。

四、研究决定重大事宜。

 

第五章  基金学术委员会

第八条  为保证基金所资助科研课题申请过程的独立性、公正性及实施过程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先进性,聘请肝纤维化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基金学术委员会,设委员多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5人,其职责:

一、对基金支持的研究方向及重点领域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制订修订项目指南,提请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

三、对课题申请书的科学性、先进性、真实性、可行性及经费合理性的审查与评议,并提出意见;

四、科研课题研究进展及结题的审查和评议。

第九条  评审课题须由学术委员会主任从学术委员会专家中抽取不少于七人参见。

第十条回避和保密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本人一般不得作为第一申请者申请本基金的课题,在评议所在单位人员申请的课题时,该学术委员不得发表意见,也不参加投票和表决。

二、参与审评的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者的研究内容;不得泄露同行评议专家姓名和单位;不得泄露评议、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委托研究课题是肝纤维化研究的重大课题,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直接委托有能力的单位与人员承担。委托课题和研究周期要从严控制。

第十二条  该管理办法经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