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降低乙肝相关肝癌发生风险观察研究 (致远)项目第二批项目医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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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助力消除肝炎危害行动,探索优化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疗方案,我会发起设立了“降低乙肝相关肝癌发生风险观察研究(致远)项目”(简称“致远”项目),由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多中心、前瞻性的真实世界队列,调查分析我国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情况,比较不同治疗方案对患者转归的影响,探究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远期结局。按照科室申请、医院审查、学术委员会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程序,经研究,批准“致远”项目第二批项目医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医院名单
(一)基地医院(4家)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许昌市中心医院
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
信阳市中心医院
(二)分中心医院(36家)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开封市中心医院
开封市中医院
开封市传染病医院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新乡市传染病医院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南阳油田总医院
鹤壁市第三人民医院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周口市中医院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
中牟县人民医院
中牟县中医院
尉氏县中心医院
辉县市人民医院
延津县人民医院
邓州市人民医院
唐河县人民医院
宝丰县人民医院
灵宝市第一人民医院
浚县人民医院
汝南县中医院
西华县中医院
滑县人民医院
虞城县人民医院
睢县人民医院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滑县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七〇医院
二、任务与职责
(一)为确保项目的稳步推进,每个项目医院应建立“致远”项目临床队列管理团队,确定联络人,制订本院项目管理流程,并接受项目管理机构的检查、督导和评估。
(二)项目医院要积极按项目方案展开项目工作。依据《研究方案》《医生手册》等要求,组织实施入组、随访和数据录入。每家基地医院至少入组300例慢乙肝患者,分中心医院至少入组50例慢乙肝患者。
(三)各基地医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区域临床技术中心作用,当好项目工作“领头雁”,要制定分中心医院督导计划,每年对每个分中心医院实地督导一次,开展查房,组织会诊,现场解决分中心临床难题;分中心医院要主动接受基地医院的指导,按要求展开项目工作。
三、要求
(一)各项目医院要坚持项目的公益方向,严格按项目研究方案展开工作,召开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要厉行节约,尽量在医院内部安排,相关费用肝基会按标准给予保障。
(二)项目医院按要求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年度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阶段成果,讲评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学术交流,剖析疑难病例,进行经验分享。
(三)项目医院要严格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规范管理入组患者个人信息和诊疗数据,杜绝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