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99家医院为中国降低乙肝患者 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 项目医院(第一批)的通知

2020-07-31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肝基字﹝2020﹞28号


各项目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推动乙肝防治科学研究,造福更多慢乙肝患者,切实降低由慢乙肝引起的肝癌发生率和病死率,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以下简称肝基会)发起设立了“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简称“绿洲”项目),旨在汇聚全国专家之力,共筑肝癌防控绿洲。依据《关于设立“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的通知》(肝基字﹝2020﹞第20号)精神,按照科室申请、医院审查、项目学术委员会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程序,经研究,现批准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3家医院为“绿洲”项目基地医院、天津市第一医院等66家医院为“绿洲”项目首批分中心医院(统称为项目医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地医院:33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南京市第二医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南昌市第九医院

山东省立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2医院

二、分中心医院:66

天津市第一医院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保定市人民医院

沧州市传染病医院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运城市第二医院

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

吉林市传染病医院

吉林油田总医院

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上海公共卫生中心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宿迁市传染病防治中心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宁波市第二医院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台州市立医院

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湖州中心医院

瑞安市人民医院

金华市中心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龙岩市第二医院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厦门长庚医院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济南传染病医院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

烟台市传染病医院

南阳市中心医院

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尉氏县中心医院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武汉市第七医院

襄阳市中医医院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柳州市工人医院

北海市人民医院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

大理州人民医院

蒙自市人民医院

西安市第八医院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东岗院区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东部战区总医院淮安医疗区

三、任务与要求

(一)自项目全国启动会之日起,99家项目医院要积极展开项目并组织患者入组含聚乙二醇干扰素α的单药或联合方案的慢乙肝患者共计10000名(A队列)、核苷(酸)类似物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的慢乙肝患者共计10000名(B队列)。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前,按照A队列:B队列=1:1的比例,每个基地医院入组慢乙肝患者300名,分中心医院入组150名。按照技术流程,通过各时间节点的随访,观察聚乙二醇干扰素α与核苷(酸)类似物在慢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后的肝细胞癌远期发病率差异。

(二)为确保项目的稳步推进,每个基地医院及分中心医院应建立本院的“绿洲”项目临床队列管理团队,确定执行联络人,形成适合于本院实践的项目管理制度。依据《临床技术流程》、《医生手册》、《患者手册》、《数据录入指南》等,组织实施筛查、入组、随访、治疗,并按规定组织本中心队列数据信息化录入。项目联络人至少每季度向秘书组汇报项目进展、数据质控等情况。

(三)每个基地医院负责相应分中心医院的技术指导,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分中心医院临床医生培训,对分中心医院实施技术指导。经费由肝基会保障,分中心医院要自觉接受基地医院的技术指导。

(四)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时报告项目情况。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基地医院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对项目医院实行奖励与退出机制。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协议制度,对随意泄露患者信息或违反数据管理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28绿洲-第一批项目医院99家.pdf

联系人: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