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160家医院为中国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医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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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肝 炎 防 治 基 金 会
(肝基字[2018]第28号)
各项目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委《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推广中外专家研究成果,努力实现慢乙肝的临床治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简称肝基会)发起设立了“中国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简称“珠峰”项目),旨在汇聚中国专家智慧,共攀乙肝治愈高峰。依据《关于设立“中国乙肝临床治愈推广(珠峰)工程项目”的通知》(肝基字 [2018]第10号)精神,按照科室申请、医院审查、项目学术委员会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程序,经研究,批准27家医院为“珠峰”项目首批示范基地医院、133家医院为“珠峰”项目首批分中心医院(统称为项目医院):
一、示范基地医院:27家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
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南京鼓楼医院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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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 一、分中心医院:133家 |
天津市第一医院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传染病医院 |
保定市传染病医院 |
邯郸市传染病医院 |
唐山市传染病医院 |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 |
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 |
宽城满族自治县医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医院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
大同市第四人民医院 |
运城市第二医院 |
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 |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 |
呼伦贝尔市传染病医院 |
通辽市传染病医院 |
巴彦淖尔市传染病医院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传染病院 |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
鞍山市传染病医院 |
丹东市传染病医院 |
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 |
吉林市传染病医院 |
吉林油田总医院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 |
牡丹江市康安医院 |
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
上海市同仁医院 |
上海黄浦区传染病医院 |
南京市第二医院 |
南京市中医院 |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乐清市人民医院 |
余姚市人民医院 |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
宁波市第二医院 |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 |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 |
安徽省立医院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阜阳市第二医院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
利辛县人民医院 |
临泉县人民医院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南昌市第九医院 |
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 |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
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
泉州市第一医院 |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
福建省龙岩市第二医院 |
聊城市人民医院 |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潍坊市人民医院 |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
邹城市人民医院 |
禹城市人民医院 |
烟台市传染病医院 |
威海市胸科医院 |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 |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
南阳市中心医院 |
驻马店市中医院 |
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 |
濮阳市油田总医院 |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 |
尉氏县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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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医医院 |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湘潭市中心医院 |
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 |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
深圳市中医院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
粤北第二人民医院 |
柳州市中医医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
遂宁市中心医院 |
绵阳市中心医院 |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医院 |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宝鸡市中心医院 |
榆林市第一医院 |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武威市人民医院 |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
天水市中医医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哈密市中心医院 |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
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 |
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 |
解放军第八二医院 |
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
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 |
武装警察部队浙江总队医院 |
三、任务与要求
(一)各项目医院自全国启动会之日起,展开项目并组织患者入组,示范基地医院2个月内、分中心医院3个月内,建立起标准化的患者入组、随访、数据录入和治疗流程。2021年4月30日前,每个基地医院入组患者500名,分中心医院入组患者200名。
(二)每个示范基地医院负责几家分中心医院的技术指导,具体名单请登录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各基地医院每年最少组织一期分中心临床医生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和现场教学规范临床技术流程,并深入项目分中心医院实施技术指导。
(三)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工作有序稳步推进。要依据《临床技术流程》、《医生手册》等,组织实施对患者的筛查、入组、随访、治疗等,按规定组织信息录入和药品赠送。分中心医院自觉接受示范基地医院的技术指导。
(四)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按时报告项目情况。接受项目管理机构、示范基地医院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对项目医院实行奖励与退出机制。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协议制度,对随意泄露患者信息或违反数据管理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
(此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
(此页无正文)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18年4月17日
报送:刘晓峰副主席兼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抄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艾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10-56250879 传真:010-63036551 邮箱:cfhp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