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15所医院设立“干扰素临床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的通知

2017-08-04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肝基字(2017)第51号


 

各有关医院:

近年来,国内外各大权威指南均推荐干扰素作为慢性乙肝治疗的一线用药,越来越多的患者也接受了干扰素抗病毒治疗,但由于干扰素用于慢乙肝患者治疗的临床实践时间较短,不少医务人员特别是基层医院肝病医生,尚缺乏临床使用实践及不良反应的处理经验。因此,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在部分医院设立“干扰素临床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定期邀请组织权威专家开展院内指导、授课、答疑等临床实践活动,丰富提高临床医生使用干扰素的技能,以期帮助更多患者实现安全停药的临床目标。根据各医院的申请,经过调研、论证和审查,决定以下15所医院为2017年“干扰素临床应用基地”:

省份

地区

医    院

备  注

山西

运城

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内蒙古

呼伦贝尔

海拉尔区传染病医院

 

内蒙古

通辽

通辽市传染病医院

 

辽宁

大连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辽宁

丹东

丹东市传染病医院

 

吉林

长春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黑龙江

齐齐哈尔

齐齐哈尔市第七(传染病)医院

 

黑龙江

牡丹江

牡丹江市康安(传染病)医院

 

安徽

阜阳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西

赣州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山东

烟台

烟台市传染病医院

 

广西

南宁

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

 

陕西

汉中

汉中市第二(传染病)医院

 

甘肃

兰州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东岗院区

 

新疆

和田

和田地区传染病医院

 

希望以上医院要珍惜荣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探索研究,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时参与“干扰素临床应用基地”的各项活动,为这项事业的发展积极做出努力。受聘专家要按照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的要求,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基地的活动开展。我会招标选定上海艾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服务方,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该公司要为基地医院提供服务保障。基地医院要加强与专家教授的协调联系,就近邀请专家参加挂牌活动,同时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项目结束时经考核评估,对合格达标医院将授予“干扰素临床示范基地”牌匾。

联系人: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王  江,电话010-56250879,邮箱cfhpc@126.com; 上海艾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黄  芳, 电话18018626688.

 

(此件通过官网发布)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