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7家“‘共抗乙肝•绿色家园’慢乙肝患者教育合作项目”医院(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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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基字 (2017 )第 43 号
各有关医院(单位):
根据各医院(单位)的申请,经审核研究批准以下27家医院为“‘共抗乙肝•绿色家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教育合作项目”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东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传染病学教研室;
南京市第二医院;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杭州市西溪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贵州省人民医院;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解放军南京军区临床肝病研究中心。
希望各项目医院(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工作,为实现慢性乙肝患者规范化诊疗,提高慢性乙肝患者治疗依从性做出贡献。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