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7家“‘共抗乙肝•绿色家园’慢乙肝患者教育合作项目”医院(单位)的通知

2017-06-12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肝基字 (2017 )第 43 号

各有关医院(单位):

根据各医院(单位)的申请,经审核研究批准以下27家医院为“‘共抗乙肝•绿色家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教育合作项目”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东部);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传染病学教研室;

南京市第二医院;

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杭州市西溪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安徽省立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贵州省人民医院;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解放军南京军区临床肝病研究中心。

    希望各项目医院(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工作,为实现慢性乙肝患者规范化诊疗,提高慢性乙肝患者治疗依从性做出贡献。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