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7-05-18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肝基字〔2017〕第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研基金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的监管,保证基金资助科研课题的公正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有力提升我国乙肝防控科研水平,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层单位的医学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经过广泛征求专家意见,我会制定了《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办法》和《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望认真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附件:

1、《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此通知。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17年5月6日

 

 

 

 

 

 

 

 

 

报送:刘晓峰副主席兼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抄送: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办公室                 2017年5月6日印发

 

联系人:孔祥燕 联系电话:01056250361 邮箱:kxy_2013@cfhpc.org

附件1

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国乙肝防控工作,调动从事乙肝防控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研究解决乙肝防控的实际问题,促进各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乙肝防控学术技术水平,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设立“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

第二条  基金课题的立项和遴选必须坚持公益、公开、公平、公正、公益、规范、透明的原则,坚持以乙肝防控研究为主,注重课题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面向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面向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基金实施科学管理,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第二章  基金来源

第四条  基金来源

(一)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至2019年资助每年不少于55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慈善人士的捐赠。

第三章  基金使用

第五条  基金支持领域

(一)乙肝流行病学调查研究;

(二)乙肝免疫规划卫生经济学评价研究;

(三)乙肝大众健康教育研究;

(四)高危人群乙肝防控研究;

(五)乙肝疫苗接种免疫效果及持久性评价研究;

(六)乙肝疫苗免疫服务研究;

(七)乙肝母婴阻断研究;

(八)乙肝防控有关的其他研究。

第六条  基金设立课题

(一)普通课题:预防应用、基础课题研究,每年支持4~6项,每项5万元;

(二)重点课题:研究具有国际国内首创性,或具有广泛应用性,每年支持1~2项,每项10万元。

第七条  严格执行本基金科研课题经费管理规定,保证专款专用。

第四章  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  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委员若干人,其职责:

(一)确定基金使用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

(二)制订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批准研究课题和活动项目的设立、经费管理,并进行督导管理和财务审查;

(四)对优秀科研课题进行表彰奖励;

(五)研究决定基金相关其它重大事项。

第五章  基金学术委员会

第九条  为保证基金资助科研课题申请过程的独立性、公正性及实施过程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先进性,聘请乙肝预防控制领域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基金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5人,委员若干人,其职责:

(一)对基金支持的研究方向及重点领域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制订和修订项目课题实施细则,提请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

(三)对课题申请书的科学性、先进性、真实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审查和评议,并提出意见;

(四)科研课题开题、中期及结题的审查和评议;

(五)推荐课题申请者;

(六)对课题进行督导和管理,评选优秀科研课题。

第十条  回避和保密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委员本人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申请者申请本基金的课题,如本人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或在评议所在单位人员申请的课题时,该学术委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发表意见,也不参加投票和表决。

(二)参与审评的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剽窃申请者的研究内容;不得泄露同行评议专家姓名和单位;不得泄露评议、评审过程中的情况和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如发现学术委员违反回避和保密制度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除名。

第六章 项目工作组

第十一条  设立基金项目工作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4人,成员若干人,其职责:

(一)负责科研基金项目的组织和具体实施,承办审批事项;

(二)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对各科研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承办项目具体事宜。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基金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不可随意调整或超支。

第十三条  基金经费仅支持:

1、课题费。包括课题研究基金,占90%;

2、管理费。包括基金日常维护、运作、督导等,占10%。

会议费、专家评审费及优秀课题奖励费等其他课题相关费用,另行列支。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凡在“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设立的课题和由本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6日起实行。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经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批准并组织实施,解释权归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附件2

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课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课题申请

第一条  课题第一申请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单位从事乙肝预防控制领域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以上,具有乙肝预防控制工作基础,年龄在45岁以下,西部地区47岁以下;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  基金申请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有开展科研相关条件,符合课题申请要求,能够按时完成科研任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财务管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三条  科研课题申报。每人每年度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单位最多申报两项课题,在本课题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再申报新的课题,但可以在其它课题中担任课题组成员参与相关研究工作。课题应以乙肝预防应用研究为主,课题的申报实行研究方向指导和自行申请相结合。申报的课题应考虑学术价值,具体的研究应选择省级的专家为指导导师进行实施,进一步提高课题质量。

第四条  申请程序。基金普通课题申报实行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当年申报以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网站公布通知为准。

(一)线上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网址www.cfhpc.cn ,进入课题申报入口,注册成功后,按照要求填写《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由课题组成员、申请人、导师签字和单位批复盖章,再行上传系统进行形式审查;

(二)形式审查合格后交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益、规范、透明的原则对课题的真实性、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进行线上预审查;

(三)预审查通过后,入围课题提交专家评审会进行会审,确定预资助课题名单;

(四)会审通过预资助课题,申请者及导师必须同时参加课题开题报告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根据申请者报告情况择优确定资助课题;

(五)确定资助课题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在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公布确定名单。

第五条  每期申请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课题审批时间在申请截止后的3个月内完成。2017年首期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第六条  凡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立项的课题,应由申请人通过网络申报入口填写《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科研课题任务书》,并下载后形成一式三份,申请人单位、申请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申请人本人及导师签字(盖章),交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交基金学术委员会确认并存档。立项课题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编号格式为YGFK+立项年分+序列编号。

第七条  按照通过的任务书预算,本会提供固定数额的科研经费,按照比例分次划拨,即首款拨付50%、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50%。

第二章  课题管理

第八条  定期提交报告。凡批准实施的课题,要定期提交阶段性情况报告,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查阶段性情况报告后及时反馈意见或支付相关费用。

第九条  课题实行省级以上专家指导制。实行省级以上疾控派专家指导,就近选择导师的原则,适当进行导师与申请人的互选。导师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导师必须在研究中全程指导:参与课题开题立项,对课题设计进行可行性分析确认,指导课题组人员安排;协调技术力量,解决课题困难,督导中期总结,参与过程评审;辅导科研论文发表,确保成果产出。课题研究过程中,应不定期开展面对面课题指导交流。

第十条  课题形式审查。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课题给与一次补正机会,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预审查。

第十一条  课题预审查。由学术委员会专家通过评审软件评审,对课题提出评审意见。预审查按照评审分组得分由高到低筛选出入围课题,进入课题会审。

第十二条  课题会审。由主任委员从学术委员会中抽取不少于7人参加对通过预审查的课题进行评审,学术委员会提交超过半数通过的课题相关审评意见和费用额度,然后经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  课题开题报告会。由主任委员从学术委员会中抽取不少于7人参加会审通过的预资助课题开题报告会,评审专家针对报告中课题研究方向、技术路线设计、可行性分析等问题进行评议,择优确定资助课题及资助金额,提交管理委员会批准。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共同召开开题报告会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课题督查。基金管理委员会派员不定期对课题进行督查,认真做好督查记录。督查结果可作为课题中期汇报专家评审意见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课题中期报告。本基金资助课题的周期一般为2年,课题中期报告提交时间为课题研究1年期末。课题申请者需登录基金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科研课题中期报告》,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导师先行评审,合格课题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线上评审,问题偏大课题提交课题中期报告会。

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从学术委员会中抽取不少于7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与管理委员会共同听取汇报参加评议,评审专家提交超过半数通过的审评意见后,管理委员会方可批复下拨第二笔课题经费。对于中期报告问题明显难以整改或课题负责人不愿整改的,学术委员会将报请管理委员会终止课题的实施,并根据情况对所支经费予以追缴。

第十六条  课题结题报告。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30天内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结题申请,同时登录基金管理系统填写《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科研课题结题报告》,并附填写导师结题评审意见,完善科研成果后,一并提交、上传。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交由学术委员会验收。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从学术委员会中抽取不少于7人进行线上评审,评议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送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和课题申请单位存档。验收结果可作为下一次课题申报和优秀课题评选的参考。

第十七条  延期课题的管理。课题负责人在结题前90天内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课题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预计延期的时间,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是否同意延期,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知项目执行单位。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延期期间不允许再次申请延期,本课题未完成之前不得申报新课题;延期课题申请同时需提交导师确认延期情况说明。如课题延期后仍不能完成,主要负责人出国或调动等,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收回剩余经费,必要时根据情况对所支经费予以追缴。

第十八条  课题资助研究期间和全额资助完成后,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由学术委员会负责适时评估。对于信誉差的资助课题或到期尚未完成的课题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每两年对课题总体情况进行评议,根据科技成果的产出和先进性等,择优授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科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第二十条  凡得到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资助的课题所取得的成果或发表的文章,均要注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乙肝防控科研基金资助课题”。

第二十一条  为精简会议,提高效率,节约经费,本基金采用线上结合线下管理,一般情况下每年召开一次评审、开题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共同组织,根据需要召开中期课题评审会。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任务书预算,不可随意调整或超支。提交课题阶段性报告时,应如实填写经费使用情况。任务书填写单位账户信息应完整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课题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课题经费接收和管理,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经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发票及到款单据等。如过期不能出具相应票据,将影响后续经费的拨付。

第二十四条  课题经费支出范围

(一)伦理审查费。

(二)劳务费。课题组指导老师及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合作研究费。研究过程中与本单位外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所发生的费用,合作费应有合作协议,明确说明合作的目的及对方帮助完成的具体任务;

(四)材料费。试剂、一次性耗材、实验动物及饲料、复印印刷及其它辅助材料的费用;

(五)调研与交流费。研究过程中必须开支的调研、会议、咨询及培训的费用;

(六)差旅费。研究者及导师参加课题评审、开题会开支;

(七)其它。未列入以上条目的其它相关必需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