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广西贵港市人民医院等29家医院为“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医院(第九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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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基字〔2022〕第8号
各项目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2030消除病毒性肝炎对人类危害的号召,推广中外专家研究成果,努力实现慢乙肝的临床治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于2018年发起设立“中国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简称“珠峰”工程项目),旨在汇聚中国专家智慧,共攀乙肝治愈高峰。目前,项目已入组患者18000例左右,临床治愈3000多例,持续随访治疗48周患者治愈率达到30%以上,受到中外专家充分肯定,得到社会各界和乙肝患者认可。根据项目管理制度,按照科室申请、医院审查、项目学术委员会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的程序,经研究,批准广西贵港市人民医院等29家医院(第九批)为项目医院:
一、 基地医院:1家
广西贵港市人民医院由项目分中心医院(肝基字〔2021〕第19号《通知》)调整为项目基地医院。负责对玉林市中医医院、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技术帮带指导。
二、 分中心医院:28家
山西省1家: 永济肝胆医院,接受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帮带指导。
内蒙古1家:赤峰松山中医蒙医医院,接受北京佑安医院帮带指导。
吉林省1家:白城市传染病医院,接受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帮带指导。
浙江省1家:浙江中医药大学附二院(浙江新华医院),接受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帮带指导。
福建省7家:漳州市医院、武平县医院、泉州德成医院、厦门长庚医院、厦门第五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三明第一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接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帮带指导。
山东省7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消化病医院、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单县中心医院、曲阜市中医院、巨野县人民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接受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帮带指导。
河南省2家: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河南省人民医院帮带指导;许昌市人民医院,接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帮带指导。
广东省1家:汕头市中心医院,接受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帮带指导。
广西壮族自治区1家:桂林市中医院,接受柳州市工人医院帮带指导。
四川省3家: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大竹医院(大竹县人民医院)、四川省中医肝病医院,接受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帮带指导。
青海省2家: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省中医医院,接受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帮带指导。
宁夏回族自治区1家:宁夏康元泽润医院,接受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帮带指导。
三、任务与要求
(一)抓好入组。各项目医院自批准之日起,展开项目并组织患者入组,基地医院及分中心医院均在1个月内,建立起标准化的患者入组、随访、数据录入和治疗流程,并开展患者入组工作。至2023年6月底,基地医院入组患者200例,分中心医院入组患者100例。
(二)落实制度。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工作有序稳步推进。要依据项目临床《技术流程》、项目《工作手册》等,组织实施对患者的筛查、入组、随访、治疗等,按规定组织信息录入和药品赠送。担负帮带指导任务的基地医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帮带对象的技术帮带,各分中心医院要自觉接受相关基地医院的技术指导。
(三)严格管理。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基地医院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对项目医院实行奖励与退出机制。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协议制度,对随意泄露患者信息或违反数据管理制度的行为追究责任。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22年1月12日
(此件通过官方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