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47所医院开展“乙肝诊疗新技术临床推广应用”项目的通知

2016-06-07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肝基字(2016)第 76 号)

各有关医院:

为了使更多的医院开展乙肝患者表面抗原定量检测技术,提高乙肝患者诊疗水平,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于2015年开展了“乙肝诊疗新技术临床推广应用(表面抗原定量检测)”项目。该项目主要为不完全具备检测条件医院提供免费检测服务。根据各医院申请,经过论证审查,决定新增47家医院开展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中日友好医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传染病医院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医院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中医院

河北省邯郸市传染病医院

河北省沧州市传染病医院

山西省中医院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

山西省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内蒙古兴安盟蒙医医院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传染病医院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

辽宁省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辽宁省朝阳市第四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康安医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江苏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苏省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医院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医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医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浙江省台州市立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郑州医科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

洛阳东方医院

河南省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长江航运总医院

湖北省中医院

湖北省咸宁市中医院

武汉市中心医院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湖南省人民医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心医院

湖南省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重庆市三峡中心医院

云南楚雄州人民医院

西安市中心医院

解放军第三O三医院

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

 

二、各方任务

(一)项目医院

各医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项目融入正常医疗工作之中,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确保检测任务能落到实处。临床医生要对慢乙肝患者进行评估,搞好论证,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按分配的号段统一对标本进行编号,确保采集的患者信息准确无误。去年已参加项目的76所医院(肝基字﹝2015﹞第68号《通知》),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服务患者的水平。

(二)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为了做好项目,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委托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为检测单位,负责为项目医院提供标本采集准备、设备调试、检测技术、物流运输等服务保障。为了确保标本信息准确无误,将对标本统一编号,认真组织号段分配和核对。对各医院采集的标本派专人进行收集与运输,确保标本流通安全并及时将检验结果通知各医院。

(三)上海艾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选定上海艾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执行及日常事务处理,协助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筹划并制作项目所需物料,在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审定后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要求的意愿开展项目的各项活动,提供现场照片、录像等资料。

三、联系方式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联系人:黄晓丽

联系电话:010-58408120  18510299824

电子邮箱:h.xl@cfhpc.org

上海艾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蕤

联系电话: 021-54186288   18101880706

电子邮箱:carry.wen@ashermed.com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显良

联系电话:020-29196349    18520250339

电子邮箱:liuxianliang@kingmed.com.cn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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