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的通知

2013-11-05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各有关单位:

丙型病毒性肝炎(HCV)是一种对患者的健康及生命危害较大的疾病,50%-80%HCV感染者将进展为慢性状态,其中20%-30%的患者将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目前我国约有1000HCV患者,HCV的报告例数也在逐年上升。由于HCV患者症状隐匿,HCV感染的诊断率及抗病毒治疗率均较低,因此在人群中存在较多的隐匿传染源。

为了减少HCV的传染危害,降低HCV患者的漏诊率,使更多HCV患者得到及时筛查、诊断及治疗。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在全国选择HCV高发地区的30家医院作为“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 促进当地医院为患者提供免费健康教育活动,带动并提高当地的丙型肝炎诊治水平。

现就申请设立“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申请医院必须是国家正式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或二级以上传染病专科医院,医院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申请医院设立单独的传染科或肝病科,住院病床编设不少于20张,是医院的重点科室或被授予专科技术中心,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

3、 申请医院能满足抗-HCVHCV RNA的实验室检查条件。

4、 医院及科室重视患者的健康教育,以往定期开展过肝炎患者的健康教育讲座、咨询等活动,有丰富的健康教育经验。

5、 申请医院的院领导高度重视,同意并支持各部门开展HCV筛查和教育工作。

 

二、申报程序

1、 由申请设立“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的医院向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提交申请,填写申请书有关内容和表格,。

2、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接到申请书后进行审查,对申请单位有关资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下发设立“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决定并抄送该院的业务主管部门。

3、 制作下发 “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牌匾,一般情况下应举行揭牌仪式。

三、主要任务

1、 健康教育。每三个月组织HCV患者开展至少一次知识讲座,向患者发放健康教育手册、宣传册或书籍,普及HCV防治知识,指导HCV患者的规范治疗和科学保健行为。

2、 通过筛查及时 发现HCV患者:

(1) 对HCV高风险人群进行抗-HCV筛查: 1993年前曾接受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它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者;有血液透析史、不洁注射史或其它消毒不严格的有创检查或治疗史者;静脉内注射毒品者;与HCV感染者进行无保护的性行为者,或HCV感染者(母亲)所生的婴儿;

(2) 对进行外科手术及侵入性诊疗操作(所有涉及外科操作的内科、内窥镜、以及妇科、产科、牙科等的常规医疗操作)患者在进行操作前筛查抗-HCV;

(3)  血液透析患者首次血液透析前应进行抗-HCV检测,抗-HCV阴性者在血透中建议定期(半年)进行丙型病毒性肝炎的筛查; 

3、 落实HCV转诊:对于筛查结果为抗-HCV阳性的患者,建议检验科通过院内系统将患者信息上报医院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如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信息核对汇总,对抗-HCV阳性却未进行HCV RNA检测的患者,进行督促并及时跟进确诊及治疗情况。

4、 一旦临床确诊HCV,应当根据指南的要求,对患者进行进一步诊断和优化规范治疗。

 

四、几点要求

1、 获得“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的医院,要高度重视,珍惜荣誉,要把HCV的筛查和教育工作融入正常医疗工作之中,认真制定工作规划,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2、 医疗科室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HCV筛查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到病室,把它作为提高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病人生活质量和密切医患关系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不断总结提高,每半年向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上报工作情况。

3、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对“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难以起到“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作用的医院随时予以撤销,并在网上公布。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丙型肝炎筛查教育基地申请书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