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群众来信

2010-04-28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最近我会接到不少群众来信反映:1、 “北京某报”从2007年—2008年7月的年时间里几十次刊登某部队医院运用体细胞治疗乙肝的报道,对乙肝患者震动很大,十分诱人,问我基金会是否知道此疗法?可信度如何?2、一些媒体刊登“乙肝病毒传染性是艾滋病病毒的100年倍”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对于某些医院应用体细胞治疗乙肝,我会不了解具体情况,无法给予评价。我们只能希望广大患者知道,依据我国有关法规,任何一种新的药物或治疗方法都要经过国家权威部门(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卫生部的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临床试验(一般都是免费的),只有在指定的医院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并经权威专家评估后方可认为有效,最后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上市或推广应用。广大患者如有疑问,可浏览国家有关部门的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咨询了解。

关于乙肝病毒传染性是艾滋病病毒的100倍说法是记者理解及用词的问题。的确,许多国内外专家都认为,艾滋病病毒、丙肝病毒、乙肝病毒三者相比,在血液或破损的皮肤粘膜暴露于相同剂量血液的情况下,传染性最低的艾滋病病毒、其次是丙肝病毒,最高的是乙肝病毒。这一资料常用来消除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但同时不应该被误解从而导致对乙肝的恐惧。

对这一问题的正确的理解是:这三种病毒都是经血液途径传染的,只要没有经血液、血制品、破损的皮肤粘膜或无防护的性接触,一般是不会造成传播的(乙肝的母婴传播也较常见)。国内外有关指南或规范均指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接触,包括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共同进餐、共用办公用品,不会造成这些疾病的传播。因此,专家的说法并不是指乙肝病毒或乙肝病人在人群中的传染性是艾滋病毒传染性的100倍。而且,成人感染乙肝病毒后,约90%—95%均为一过性,即90%—95%的成人依靠自身的免疫功能将进入体内的乙肝病毒清除而痊愈,因此不必恐惧或者害怕。